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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經營性公墓審批辦事指南
一、事項名稱
建設經營性公墓審批
二、事項代碼
三、辦件類型
承諾件
四、辦理依據(jù)
1.《殯葬管理條例》(2013年1月1日實施,2012年國務院令第628號)第八條
2.《國務院關于同意廣東省“十二五”時期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試的批復》(2012年10月31日實施,國函[2012]177號)下放目錄第10項
3.《廣東省民政廳關于做好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調整事項實施工作的通知》(粵民人[2013]1號)
五、受理范圍
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以向政府申請建設經營性公墓:
1.具有法人資格;
2.有專職從事公墓經營活動的組織機構及人員;
3.符合《廣東省公墓建設總體規(guī)劃(2011-2020年)》和省人民政府《關于強化全省殯葬基本公共服務的意見》中關于公墓規(guī)劃布局及數(shù)量限制、占地總面積、節(jié)地葬法等規(guī)定;
4.有依法取得的用于公墓建設的土地;
5.有公墓建設總投資50%以上的資金。
六、審批條件
對于材料齊全,符合以下全部條件的申請,辦理部門予以批準:
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且材料的形式和內容均符合要求,辦理部門予以批準。
七、申請材料
按下表要求準備材料:
序號 | 提交材料名稱 | 要求 | 原件/復印件 | 份數(shù) |
1 | 可行性研究報告 | 自行撰寫,申請人蓋章或簽名 | 原件 | 1 |
2 | 公墓建設用地《國有土地使用證》 | 提供原件校驗 | 復印件 | 1 |
3 | 通過招標、拍賣、掛牌等公開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證明材料 | 提供原件校驗 | 復印件 | 1 |
4 | 規(guī)劃部門出具的《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 | 提供原件校驗 | 復印件 | 1 |
5 | 環(huán)保部門審核同意的建設項目環(huán)境影響評價文件 | 提供原件校驗 | 復印件 | 1 |
6 | 工程竣工、消防、環(huán)保驗收合格報告 | 提供原件校驗 | 復印件 | 1 |
7 |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登記證照 | 提供原件校驗 | 復印件 | 1 |
8 | 經營性公墓建設規(guī)劃設計圖 | 提供原件校驗 | 復印件 | 1 |
9 |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及資格證明 | 提供原件校驗 | 復印件 | 1 |
10 | 建設公墓資金信用證明 | 提供原件校驗 | 復印件 | 1 |
11 | 公司章程或合作協(xié)議 | 提供原件校驗 | 復印件 | 1 |
12 | 機構設置、人員配置、規(guī)章制度 | 自行撰寫,申請人蓋章或簽名 | 原件 | 1 |
13 | 墓位(格位)使用書面合同范本 | 根據(jù)《廣東省經營性公墓墓位使用合同》(范本)要求制訂 | 原件 | 1 |
公墓建設涉及林地的,還需提供 | ||||
14 | 林業(yè)部門出具的《使用林地許可證》 | 提供原件校驗 | 復印件 | 1 |
公墓選址鄰近村莊的,還需提供 | ||||
15 | 村民代表大會表決同意意見書 | 提供原件校驗 | 復印件 | 1 |
注:1. 申請材料紙張采用A4紙大小,統(tǒng)一左側裝訂;
2. 在窗口申請的,提交紙質材料。
八、辦理流程
1. 申請:申請人備齊資料可到市殯葬管理監(jiān)察隊提出申請。
窗口辦公時間: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 受理:市殯葬管理監(jiān)察隊接收并核實資料,對需要補正或補齊材料的,應一次性告知申請人;材料齊全并符合要求的給予受理并報市民政局。市民政局20個工作日內作出初步審查意見,報江門市民政局殯葬管理辦公室審批。
3. 審查:江門市民政局收到初步審查意見及完整申請材料后20個工作日內組織材料審查和實地驗收工作,并將審批結果返回市殯葬管理監(jiān)察隊。
4. 辦理進程查詢:電話查詢:2227794。
5. 獲取辦理結果:市殯葬管理監(jiān)察隊通知申請人辦理結果。
九、咨詢
1. 咨詢途徑:上海市殯葬管理監(jiān)察隊,2227794。
2. 咨詢回復:可即時回復的應即時回復,不能即時回復的應在2個工作日內回復。
十、辦理部門
上海市殯葬管理監(jiān)察隊
十一、 受理地點:
上海市殯葬管理監(jiān)察隊
十二、 辦結時限
自受理設立申請之日起,40個工作日內辦結。
十三、 審批收費
不收費
十四、 法律救濟
1. 投訴
1)電話投訴:2211501,投訴地址:上海市長沙人和東路10號上海市單位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股。
2)投訴回復:能即時答復的,應即時答復;不能即時答復的,在3個工作日內按投訴人留存的聯(lián)系方式回復投訴人。
2. 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
若對上述審批決定不服的,可在收到決定之日起六十日內向上海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在收到決定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十五、 審批(辦理)內部流程
1. 受理
負責人:羅秀喜,辦公電話:2212018
2. 審批
負責人:黃天福,辦公電話:2211501
3. 辦結
負責人:羅秀喜,辦公電話:2212018